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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安县粮食局严明秋收八项纪律

时间:2008-9-28 9:19:32 |   浏览:

  

一、必须坚持法人代表负责制。企业的法人代表要安排布置,监督管理,检查兑现到位,不准有依赖、依靠思想。
     
二、必须执行政策,搞好为农服务。讲服务、讲公平、讲方便,不准坑农、害农。
     
三、必须坚持一条龙入库手续。不准手续不清,责任不明。
     
四、必须坚持短少全赔。这是硬要求,不准讲客观,不兑现。
     
五、必须分品种、分仓库收购。不准混收、混放,影响经营效益。
     
六、必须坚持质量标准,确保安全保管。不准放松质量要求,任意提高水杂标准。
     
七、必须坚持收购资金专款专用,不准挤占、挪用、放铺底金、放松管理。
     
八、必须统一领导,实行六个统一。即:统一领导,统一价格,统一质量标准,统一站内入库手续,统一收购资金管理办法,统一调整收购策略。不准各行其是,各自为政,违规操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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